台南市語言治療師公會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聯席會會議紀錄
一、時 間:100年9月3日(星期六)下午3時30分
二、地 點: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永康院區第三醫療大樓三樓第六會議室
三、出席人員:計9人(出席:陳怡仁、柯美如、胡靜宜、陳璟綺、羅淑珍、顏伶如、馬睿均、林沛宏、李宜娟;請假楊惠美、李昌憲、林淑娟)
四、理事:計7人(應出席9人,實到7人,請假2人,詳如簽到簿)
五、監事:計3人(應出席3人,實到2人,請假1人,詳如簽到簿)
六、主 席:陳怡仁
七、記 錄:胡靜宜
八、報告事項:無
九、選舉事項: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、理事長;監事會選舉常務監事
(一)推選選務工作人員(可視選舉人數多寡分成數組開票)
發票人:胡靜宜 記票人:柯美如
唱票人:陳璟綺 監票人:陳怡仁
(二)開票結果:
1.當選常務理事:
當選人 | 陳怡仁 | 柯美如 | 胡靜宜 |
票數 | 6票 | 4票 | 4票 |
2.當選理事長:
當選人 | 陳怡仁 |
票數 | 6票 |
3.當選常務監事
當選人 | 林沛宏 |
票數 | 2票 |
十˙、移交
十一、討論提案:
第一案:決定本會會址處所案。
案 由:本會會址設於本市北區勝利路138號。無償借用/租金0元/月。
決 議:照案通過。
第二案:聘任本會秘書處秘書長。
案由:選任職員(理事、監事)不得兼任工作人員,且不得聘僱理事長之配偶
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。
決議:聘任吳敏如語言治療師擔任本會秘書長,無給職/兼職、車馬費或津貼0
元/月。
第三案:採志願方式聘任台南市語言治療師公會組織中各委員長。
案由:由理事中分別接任教育委員會、財務委員會、法規委員會委員長。
決議:由柯美如理事擔任教育委員會委員長、由胡靜宜理事擔任財務委員會委
員長、由陳璟綺理事擔任法規委員會委員長。
十二、臨時動議:無
十三、散會:下午 5 時 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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