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: |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教育資源中心) |
職務: |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兼任治療師 |
條件: | 報名資格: 1.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。 2.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優先錄取: (1)取得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結訓證 (2)領有各類輔具評估人員結業證書。 (3)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經驗者。 (4)曾參加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研習者。 |
薪資: | 依實支給服務鐘點費(每小時1100元)、必要之交通及住宿費( (※詳參簡章) |
地點: | 金門縣公私立幼兒園所、國民教育階段各級中小學及附設幼兒園、 |
聯絡人: | 方均尹治療師 |
地址: | 893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38號(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) |
電話: | (082)323-663 |
傳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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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: | |
說明: | ․工作時間: 1.112年9月至12月、113年3月至7月間之到校服務日, 2. 預估每學期三趟,每趟次抵金服務兩日,每日約6小時( ․工作內容: 1.提供特殊教育教師、普通教育教師及家長等間接諮詢服務, 2.依專業評估特殊教育學生問題與需求, 3.提供特殊教育學生輔具評估(含開立評估報告書)、建議、 4.參與本縣特殊教育相關會議或訓練(如督導會議、 ※詳細甄選內容及報名表單請參甄選簡章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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